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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美国法的特点

发表时间:2015/11/12 15:58: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在判例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原则,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2)法律体系庞杂。联邦和各州自成法律体系,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

(3)封建因素较少。这是因为北美大陆原本就不存在封建制度,在引入英国法时对其中明显的封建因素没有采用。

(4)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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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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