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在判例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原则,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2)法律体系庞杂。联邦和各州自成法律体系,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
(3)封建因素较少。这是因为北美大陆原本就不存在封建制度,在引入英国法时对其中明显的封建因素没有采用。
(4)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编辑推荐: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精选考点汇总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汇总
国家司法考试网络课堂火热招生
(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