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3、资格复查: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办公楼九楼918房间) (2)联系电话:0791-6386353(联系人:罗词炎) (3)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查需携带的材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免冠二寸相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表上所列其他资历、业绩、获奖证书等情况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1、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核。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核。 五、聘用、待遇 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编制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