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被聘用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至2010年7月2日。
(二)报名地点:省商务厅办公楼419房间(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联系电话:0531-89013559。传真:0531-89013602。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高级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技能,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中心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中心报省商务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本单位全体职工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单位纪检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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