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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人事考试网:江阳区2011上半年公招事业人员面试及资格审查公告

发表时间:2011/5/13 12:57: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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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考生参加面试前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5月23-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非教师职位:区人社局(党政大楼401室);

教师职位:区教育局(党政大楼305室)。

三、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按笔试开考比例倍数等额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小于笔试开考比例倍数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面试,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名单附后)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但在201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教师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及《报名信息表》2份。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由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人员,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者,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考生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证明)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将于2011年5月25日18时前在“江阳人才网”(www.jyrc.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三)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生知晓本公告的,请及时回电话告知(非教师职位回电话告知江阳区人社局,教师职位回电话告知江阳区教育局),以便了解考生知晓率。

联系电话:0830-3123621(区人社局) 3123593(区教育局)

附件:江阳区2011年上半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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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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