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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6/17 13:01:3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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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广西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玉政办发〔2008〕18号)的规定,经区工委、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为了做好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的对象和人数及职位计划 1、面向福绵区内有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中招聘30名农村小学教师(小学语、数共30名); 2、面向玉林市内招聘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10名农村小学教师(小学语、数共10名); 3、面向玉林市内外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 详见《2010年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本次招考小学教师对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有教师资格证的福绵区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代课人员及代课人员。(2002年区留用的在岗代课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符合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条件要求的。   (二)招考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没有参加修炼法轮功,没有参加黄赌毒的行为,没有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违反“两会一部”管理规定、没有违反计生政策(生育情况符合现行计生政策规定),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代课人员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和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按岗位《2010年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要求的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标准,能适应教育教学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需要。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事业单位人员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严格在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进行聘用,在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高学历人员优先聘用,所聘用的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 四、招聘范围 在玉林市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事业单位人员(除代课人员在福绵区内公开招聘外)。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除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本简章招聘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报名,填写《201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吋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并自行下载打印《201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从代课人员中招聘小学教师的到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0年6月18日—27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和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考者届时可上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18日—29日 (三)寄送报考材料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打印《201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出具有效证件(如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硕士学位证,“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所在村镇出具证明、聘用协议书),以上所要求提供的报考证件与材料为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查验)。报考福绵管理区各事业单位的,报考材料送达或邮寄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见招聘计划表)。 寄送报考材料时间:2010年7月5日前 (四)、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实行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的《2010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指定地点缴交报名考试费。报考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的和报考福绵管理区小学教师的代课人员,统一到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交报名考试费。 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共计60元。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报考者,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玉林市考试办或县(市区)人社局办理免交费手续。 缴交报名考试费时间:2010年6月21日—25日、6月28日—7月2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福绵区内的代课人员除外),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4日—30日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的5天内告知报考人员。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含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于2010年8月下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等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的考试成绩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比例,又确需进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公告的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照顾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负责组织面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其他面试方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除代课人员不面试外,报考福绵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进行面试,按笔试成绩加照顾加分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的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 从代课人员招考小学教师不受报考人数限制。招考福绵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批准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2、加分 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含5年)以下的每年加0.3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1.5分;26年以上每年加2分(教龄计算载至2010年6月30日止)。2)学历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3)奖励分:对获得县(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奖励的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区)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10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4)职称分:获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加3分,获得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加5分。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按现任职务加分,过去担任领导,现不担任领导的不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任命文件为准。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由管区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3、报考福绵管理区其他事业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予以加分。 加分的具体项目及统一标准加5分如下: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取得硕士学位以上人员;3)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原者; (4)本市1999年至2007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考核和体检1)根据用人单位计划聘用的职位和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则按加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学历、职务、职称、工龄、奖励、考核结果项的先后、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如进入考察的人选不合格,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纪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2)考核:被考核人要提交近二年来的工作总结,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考核采用民主测评、座谈、个人谈话等方式,就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人选。3)体检:不合格不能聘用而空缺的职位,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选聘。4)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初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管区公招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5)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管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拟聘用人员方案报管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管区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批准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所报考职位的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报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不超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待遇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程序,经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凭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八、监督检查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2)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为确保招考工作的公正、透明,防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必须加强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便于群众反映和举报。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公招聘用工作全过程及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201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福绵区部分)

http://www.yulin.gov.cn/info/1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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