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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法院2010年招收聘任制司法警察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0/7/20 10:15:06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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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招收聘任制司法警察工作方案   为缓解我院审判工作及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招收4名聘任制司法警察。方案如下: 一、招收原则: 坚持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进人的审核、审批制度。 二、招收条件: 1、具有广东省户口; 2、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没有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3、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没有受过国家的刑事处分; 4、容貌端正,身体健康,机警敏捷,反应灵活; 5、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愿意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7、男性,身高在175厘米以上; 8、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9、裸视力左、右眼均4.8以上。 三、录取方式: 组织进行体能测验、面试、身体检查。1500米跑体能测试、面试各50%综合计算成绩,试用期二个月,期满由所在部门对试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要求: 7月19日7月23日报名(带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期间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1700元、津贴300元;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承担。 本方案解释权归院党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号 联系电话:87573262蔡警官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0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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