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0年滨州北海新区公开招聘雇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6/29 10:15:3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滨州北海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雇员简章   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有关规定,经北海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29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05年以后毕业;复退军人限2005年以后复退人员,不限学历,武警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10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其他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不符合报考的人员,存在其他规定要求不符合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名额   招聘20人,含中文类2-3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29日-7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北海新区办公大楼党群工作部(1308室)。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退军人同时提交复退证明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有效期内身份证。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提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同时出具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四、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内容、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占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7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面试亦同)。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上午8︰00开始。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   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滨州北海新区网站(http://www.bzbh.gov.cn/)予以通告。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三)体能测评: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下午3︰00开始。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存在体能测评不达标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女性单独确定)。   测评的项目为3000米和引体向上,按照两个项目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报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成绩达标分数线为30分(含)。30分以下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具体要求和计分标准,参照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   复退军人不需进行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范围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示。   六、招聘办法   (一)政审。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范围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能测评情况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为2010年7月11日。政审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能测评情况依次递补。   (三)招聘。北海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雇用人员。雇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七、聘用后的待遇   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第一年月基本工资1200元(不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3年内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同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与本机关正式干部相同的月考勤奖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并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3-2258235、2258257   咨询邮箱:bhxqdqb@163.com   本简章由北海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   1、《滨州北海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2、《滨州北海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雇员诚信承诺书》     2010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