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的通知
洪卫组人字〔2015〕10号
日期:2015-03-13 08:44:00 浏览次数: 99 作者:组织人事处
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体检工作已结束,按照招聘程序和工作安排,即将进入考核环节。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考核工作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进行。
二、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应在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市直部门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考核小组。
三、 考核方式
考核时一般采取信函调查的方式,按确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必要时可以到被考核者单位或户籍当地派出所,深入细致地进行考核。
四、材料要求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人写出《关于对XXX考核的情况报告》(考核小组在《报告》里对考生提出考核结果,并由考核小组成员共同签名),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
市直主管部门将《关于同意聘用XXX等X名同志的函》(后附《南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并报送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下达聘用批复。
五、时间要求
考核工作于3月26日前完成。
六、纪律要求
在考核工作中,全面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和举报,严禁吃、拿、卡、要,对违规现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并对涉及人员按照有关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附件:1.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2.《南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
3.《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