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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节能监察中心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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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节能监察中心招聘3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决定招聘赤峰市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及专业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6—2009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本科生须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聘职位 1、热能与动力工程1人; 2、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强电)或通信工程1人; 3、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或应用化学1人。 (三)专业要求 1、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熟悉工业窑炉工作原理,能够监控并记录企业日常能源消耗(包括电及燃料),报告并能够说明能源消耗原因。 2、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强电):具有变频技术、自动控制方面的工作经历,了解节能电机的发展,熟悉企业的供配电工作,能独立进行中低压自动控制的维护工作。 3、通信工程专业:具备通信和信息处理的基础知识、能从事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 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具有暖通空调、燃气供应、建筑给排水等公共设施系统、建筑热能供应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能力以及制定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方案能力。 5、应用化学专业: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较强实验技能,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和违法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名人员年龄应在1979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3日-2009年11月27 报名地点: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621室 联系电话:0476-8335836 有关事项可登录内蒙古赤峰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cfrsrc.gov.cn查询。 报名时所需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近期同底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2、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市经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3∶1比例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试卷各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分:总分由笔试加权分与面试加权分之和构成,笔试成绩按8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 6、确定人选:根据职位按考生总分按1:1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7、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8、考核:对体检合格者,由市经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9、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10、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与市经委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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