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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事考试网:2014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4/10/29 11:31: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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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桂林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为确保桂林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特发布本面试公告。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桂林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报考同一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市人社局组织市直、县区相关部门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审查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后考生人数不足1:3的,按该职位最后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网上缴交面试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公共面试通知书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自行网上缴纳面试费、自行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交面试考试费时间:2014年10月27日8:00—10月31日16:00

网上打印公共面试通知书时间:2014年11月5日10:00—11月7日16:00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面试形式:面试形式分为公共面试、专业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方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公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二)公共面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9日

(三)公共面试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地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0号,市体育中心北侧。可乘100路、23路公交车)。

专业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局协助,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报名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程序

1、面试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集中并接受培训。

2、考生按要求持有效期内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室候考,面试顺序采取抽签决定。

3、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考生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进入面试考场和候考室。

4、面试时,面试考官按《结构化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

5、计分人员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汇总表》每个要素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有效要素评分相加除以有效评分考官人数,得出每个有效要素平均分。每个有效要素平均分相加,即是考生的最后得分。考生最后得分经核分员、监督员审核无误后予以公布。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5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七、考核人选的确定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2项相加,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相同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八、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在发布面试公告(名单)后,报考者在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两年内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第二次出现的次年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3、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4、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报名资格证件证明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面试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面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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