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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公费医疗

发表时间:2014/3/12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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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公费医疗
  2012年7月1日起,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全部被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其医疗费用报销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执行。这意味着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由此走向终结。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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