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内蒙古人事网:公开招聘翻译人员笔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20 17:31: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 .merge_file_5WuBA6 >关注公众号 ======= > 分享
>>>>>>> .merge_file_5WuBA6

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外事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翻译人员笔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并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翻译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划定,并按要求确定了进入资格复审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友好交流中心:法语翻译岗位62分;英语翻译岗位80分。

2、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俄语翻译岗位82分。

3、呼和浩特市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英语翻译岗位75.5分;日语翻译岗位87.5分。

二、资格复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10:00前到指定地点(阿健食尚快捷酒店五楼2号会议室,可乘3路、75路到如意开发区内蒙古银行公交车站下车,内蒙古银行北侧巷子向西50米处)参加资格复审。凡证件、资料携带不齐全或未按时参加复审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毕业考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考生属于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含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国家企业职工,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5、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特此通知

更多关注: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考试知道 事业单位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