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亳人社秘〔2013〕1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亳有关单位、高等院校: 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5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亳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在职工勤人员。
二、考核工种
(一)技术等级考核工种范围
1.统考工种:电工、中式烹调、中式面点、仓库保管员、客房服务员、保育员、图书资料员、园艺工、渠道维护工、闸门运行工、河道修防工、灌排工程工、泵站运行工、钻探工、计算机文字处理录入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汽车驾驶员、管道工、广播电视机务工、公路养护工、印刷工。
2.非统考工种:原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分类工种目录(试用)》(以下简称工种目录)中除被确定为2013年技术等级考核统考工种之外的其他工种。
(二)技师考评工种范围
1.统考工种:车工、焊工、铣工、电工、钳工、维修电工、工程地质工、灌排工程工、河道修防工、泵站运行工、水文勘测工、衡器计量工、化学检验工、管道工、体育场地工、钻探工、汽车驾驶员、公路养护工、印刷工。
2.非统考工种:汽车维修工、筑路机械修理工、筑路机械操作工、航道测量工、航标维修工、船舶驾驶工、船舶轮机工、船舶航标工、船舶水手、油漆工、瓦工、木工、建筑材料试验工、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物探工、坑探工、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软件工、电子仪表修理工、无线电装配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计量检定工、光学工、测量测绘工、地图制图工、大气环境监测工、水环境监测工、园艺工、农艺工、农机驾驶员、农机维修理工、家畜(禽)饲养工、水产养殖工、中式面点、餐厅服务员、医疗器械维修工、药剂工、检验员、广播电视机务工、广播电视线务工、天线工、尸体整容工、尸体火化工
三、申报条件
(一)初次考核申报条件
1.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年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晋级考核申报条件
1.工作满10年,并在本工种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
2.工作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工种中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且不受考核合格年限的限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申报晋级考核,上述成绩应是在现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的。
4.复员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确定技术等级后申报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须符合技术工种等级年限条件,可不受5个考核合格年度限制。
(三)技师考评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业绩良好。
2.在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25年,且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的。
3.在高级工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申报条件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5年。
(2)在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中获一等奖,或获市级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2年。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四楼)。
3.报名要求:由各县区和市直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4. 提交材料:
(1)申报表、汇总表、花名册(表格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栏)。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
(4)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破格申报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区属单位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所在县区人社局复核。
市直单位、中央和省属驻亳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市人社局复核。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使考核考评合格,也不予核准晋级,责任由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承担。
五、收费
(一)收费方式
实行分段收费,报名时只收取报名费、笔考费,操作技能考核和评审分别另行收费。
(二)收费标准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收费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3〕166号)执行。
六、关于统考工种的组织实施
(一)技术业务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二)操作技能考核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七、关于非统考工种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亳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于2013年10月18日前按照统考报名的要求将报名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二)市人社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非统考方案,报省人社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组成(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二)强化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做好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资格初审和合格人员工资待遇兑现等工作。对未能按要求上报、造成工作延误的,由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保公平公正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涉及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精心安排部署,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九、相关政策咨询
考核政策咨询: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5132269)
资格及工资政策咨询:工资福利科(511065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咨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132010)
报名及考务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5118606)
附件: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宋 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刘超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春笋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亚洲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亚伟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袁 丽 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剑冰 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赵剑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胡 颖 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耿汉杰 市人社局就业科科长
韩 环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
徐同林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人
甘成红 市人社局法规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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