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大同市人社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时间:2015/1/22 9:32: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安排,现将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分别排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两项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2、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尾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照省有关规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按实有参考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1月27日—29日上午。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请查询本公告后附件。

(二)地点: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层(大同市御东新区文兴路天祥街416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经验证过的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个人报名信息表。(请考生于22日12:00至29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大同市人社局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已领取“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凭证书进行审核,没领取“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2010年以前参加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8、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要求的竞争比例和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请在资格复审开始前与大同市人社局考试录用科联系。

5、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xls

编辑推荐:

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事业单位考试简介

(责任编辑:fk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