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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6/24 14:53:3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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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应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含2010年潍坊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2010年山东生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岗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后出生),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29日。
查询时间:2010年6月29日-30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职位(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单位初审: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0年6月29日-30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时使用。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单位或职位(专业),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报考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2、其他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确认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6月28日至29日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先参加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1、笔试 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8日—10日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此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
、中药学、影像、预防医学、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00-11:00。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相同职位(专业)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单位和职位(专业),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2、面试 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卫生和教育类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试讲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单位或职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应聘同级单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
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如仍有不合格者,需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的,应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五)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白云大酒店413房间。
咨询电话:0536—8279225、8689091(考选办)
0536—8272090(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附件:《潍坊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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