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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0/6/17 13:08:4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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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湘人发【2003】72号)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检查、监督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和我所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具体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严格遵循回避制度。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专业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专业、学历要求:
序 号 部门 专业 岗位名称 学历 年龄 人数 其他
1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中心 分析化学 理化分析师 研究生及以上 35岁以下 1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中心 分析化学 理化分析师 本科及以上 35岁以下 1 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软评中心 计算机类 软件测试师 本科及以上 35岁以下 3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软件测试
4 财务科 财务会计 会计 本科及以上 40岁以下 1 初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四楼人事教育科
3、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基本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到现场报名。  (三)考试与测评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对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核:
体检按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所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邓燕万芳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51号联系电话:0731-82291096   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
20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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