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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5月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发表时间:2011/7/11 15:02: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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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0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公告

按相关规定和具体部署,我局于2011年7月4-6日进行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0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现就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体检人员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

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见附表)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表)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1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于规定时间的上午7:30前在成都市实业街妇幼保健院挂号室大厅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实验、西马棚、红星幼儿园考生于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体检;

东通顺、东府、玉泉、统建中心考生于 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体检;

四、体检相关事项

(一) 体检前请勿进食和饮水。

(二) 体检费用自理。

(三) 体检标准:婴幼儿园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省房屋统建服务中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7月17日前完成。

(五)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28)86740822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0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一览表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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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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