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驻宿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50号)精神,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在职工勤人员。
二、考核工种范围、条件
全省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及申报条件,详见皖人社秘﹝2013﹞250号文件(附后)。
衡量申报技术等级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三、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组织报名: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动员、广泛发动,按照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对象、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30日。
2、资格审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报考资格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条件严格审核(单位意见需审核人签字),经各单位审核合格的人员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主管单位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复核时须提供的材料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各一份,能够证明工作年限和从事本技术工种工作的原始材料(技术等级工资变动表、工资套改表等)或档案,报名人员个人申报表1份,本部门、本单位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各县、区申报人员资格审核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复核。考试考核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使考核合格,也不予核准晋级,责任由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单位)承担。
2、报名程序: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于2013年9月28日-30日持经本单位审核盖章的《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技师考评申报表》、《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表格样式见皖人社秘〔2013〕250号附件2-5)和报名信息库(报名信息录入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政务中心主楼2楼222房间)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时须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一寸2张。各县、区统一于2013年10月8-9日将考生报名材料、报名信息库一并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相关事宜,请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查询。
3、技术等级考核工种分为全省统考工种和非统考工种两类,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库分开录入。
四、收费项目、标准
1、报名费、技术业务笔试费40元/人。
2、参加技术等级考核的,技能考核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附表1、2,对应的等级和类别的职业技能操作鉴定收费标准执行。参加技师考评的,待技术业务笔试结束后,确定进入操作技能考核时,再交纳有关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并认真按照执行。要严格考试考核纪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确保考试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考核政策咨询:3044569;
报名及技术业务笔试考务咨询:30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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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