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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划局事业单位08年公招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7/14 15:03:0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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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规划局是济南市政府主管城乡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属高新开发区分局,派出规划管理一、二、三、四处,济南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事业单位。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局”战略,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知识结构,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各方公认好”的规划管理队伍,经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数量21人,其中:济南市规划局高新开发区分局6人,济南市规划局派出规划管理一处、二处、三处各1人,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7人,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5人。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一。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热爱城市规划事业,熟悉城市规划工作业务;

3、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等网站下载《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两张、简历一份到济南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也可采取邮政快递(EMS)方式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两张、简历于5月15日前送达。

报名时间:5月12日—5月15日 8:30——17:00

报名地点:经七路88号市房地产大厦2405房间(250001)

5月16日8:30—17:0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地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表上规定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进入面试的考生于5月19日14:00—17:00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笔试时间:5月17日 9:00—17:00

笔试地点:经七路88号市房地产大厦

2、面试

面试内容为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结束后,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5月20日8:30—17:00

面试地点:经七路88号市房地产大厦

(三)考核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规划局会同用人单位,于5月30日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可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考核、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网站上进行。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规划局提出聘用意见,并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市规划局及用人单位组织的专业知识岗前培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别晓燕、方芳

联系电话:82077517、82077698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8号市房地产大厦2405房间(250001)

附件1: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及职位表.doc

附件2: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济南市人事局     济南市规划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来源:中大网校 -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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