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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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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经白城市政府批准,白城市市直有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09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80名。其中:白城市中心医院招聘35人,白城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人,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招聘10人,白城市社会福利院招聘1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人员年龄,须满18周岁,如无特殊要求,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招聘单位人事科。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4日8时30至2009年11月29日16,节假日不休息。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25元/人,每科考务费35元/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均由招聘部门承办和完成。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白城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一份。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
2009年12月3-2009年12月4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通用知识占35%,专业知识占65%。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两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用书。 面试内容为招聘专业相关的专业及基础知识。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专业及岗位需求将采用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等方式统一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方式,将在《2009年白城市事业单位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单位统一进行。如总成绩分数相同,依次以面试、《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由白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白城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白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招聘部门。 白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教育局
白城市卫生局
白城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请到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1、2009年白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考试报名登记表
2http://www.bctv.com.cn/xwgc/ShowArticle.asp?ArticleID=7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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