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清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临汾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临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临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民,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东洪,副市长陈小洪,市公安局局长安占功,市政府秘书长孔康民出席会议。市住建局、安监局、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卫生局、物价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临汾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临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研究讨论。
罗清宇在讲话中指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是推进我市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人才强市的重要内容,是为民利民的好事实事。要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保障基本生活与形成竞争激励并重的原则,抓紧按程序报批,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监督监管,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这项改革达到规范工资福利发放标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目的。
罗清宇强调,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治理,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大幅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改善市区环境质量,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污染问题,为建设富裕临汾、和谐临汾、幸福临汾、绿色临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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