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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6/4 13:11: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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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 法》的规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等3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 此次拟招聘3人,均为事业单位编制。

  招聘岗位   专   业   拟招聘 人数   性   别   年   龄   学历、学位及相关要求
  综合管理(一)   会 计 学   1   女   40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从事 本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验。
    综合管理(二)   工民建、道桥、 土木工程     1     男   40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招投 标师,土建类、安装类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及从事过招投标工作者优先。
  综合管 理(三)   不限   1   不限   45岁以下   大学专科及以上,取得安装类、土建类造价工 程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营口人事人才网》、《西市区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0年 6 月 10 日、 11日到营口市西市区人事局报名(西市区政府大楼414房间),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每人 100元。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 名,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信息。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 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名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职位。 (三)资格审查 西市区人事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 查,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核查,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组成面试评审组进行面试评审,主要考核 参选人员对所报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1:2的比例取前2名进行组织考核。 (五)组织考核 由区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用人单位 组成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体检 由区人事局对面试、组织考核合格人员, 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组织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 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 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咨询电话:0417-4880414                                      营口市西市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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