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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6/18 14:09:0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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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我区教育系统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办发〔2008〕18号)文件精神,经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核准,决定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玉东新区范围)公开招考招聘教师共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资格条件、人数及招考范围详见《2010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玉东新区范围)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628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直接送达材料,现场审查。 根据玉州区教育局移交玉东新区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档案名册确定报考人员,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以上所列举的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地点: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玉林市体育中心)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628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考试费:现场缴交 通过资格复查后,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试50元。 交缴报名考试费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玉林市体育中心) 交缴报名考试费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628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准考证的取得方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8-7月29日。 考试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不用进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务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照顾加分 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的报考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加分:2分 思想政治素质加分由原任教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加分或不给分: ①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者不给分。 ②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给1分。 ③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或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证明的给1.5分。 ④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2分;或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获得“见义勇为”奖励者给2分。 以上各条件均由代课教师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的证件(含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供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给分。 2、教育教学水平加分1)荣誉分 ①综合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 ②单项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体卫艺先进工作者、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奖者:县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3分;市级表彰或获奖的加每次0.6分,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同类奖项,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加分(党校系列的学历除外):大专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多加0.5分。3)专业技术职务加分:获得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的加5分,获得助理级职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的加3分。 3、教龄加分: 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具体分值如下: 1年→1分11年→16.0分21年→31.0分 2年→2.5分12年→17.5分22年→32.5分 3年→4.0分13年→19.0分23年→34.0分 4年→5.5分14年→20.5分24年→35.5分 5年→7.0分15年→22.0分25年→37.0分 6年→8.5分16年→23.5分26年→38.5分 7年→10.0分17年→25.0分27年→40.0分 8年→11.5分18年→26.5分28年→41.5分 9年→13.0分19年→28.0分29年→43.0分 10年→14.5分20年→29.5分30年→44.5分…… 以上加分项目材料,迟交或漏交的,超过报名期不予更改。 五、考核及体检 (一)根据报考岗位个人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经考核合格的定为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西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 按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东新区办公楼(玉林市体育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教师选岗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审批、聘用及有关待遇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审批表》报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一律办理入编手续,由玉东新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九、监督 此次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负责对此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775-2696613监督电话:0775-2695501   附件: 《 2010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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