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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繁昌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7/6 11:03:1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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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繁昌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规划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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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规划局派员参加,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10年繁昌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对于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达不到此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3、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2日
报名地点:繁昌县人社局(县政府二楼)。
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70元。
(二)考试
1、笔试
(1)《行政职业能力测试》,30分。


(2)专业知识,70分。其中:
城市规划专业笔试内容主要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区域规划等知识。
建筑学专业笔试内容主要为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建、建筑设备等知识。
园林景观、艺术设计专业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艺术与设施设计、景观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植物造景运用等知识。
笔试时间为7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实践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后计算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成绩仍相同者,加考笔试B卷)。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在繁昌县以外的县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规划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纳入单位编制;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正式聘用后三年内不得流动。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垂询电话:0553-7870567)。

繁昌县人社局 繁昌县规划局
二0一0年七月五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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