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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7/2 13:58:01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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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考聘计划数 此次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一〉、表〈二〉、表〈三〉》。 二、公开考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3、年龄35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定向招聘岗位除外);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二)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按200元/人交纳报名考务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少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需开考,报县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试 1、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县电视台新闻采编岗位除外),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确定最后一个名额时,如果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加考面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县电视台新闻采编岗位采取笔试与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参加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入围人员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细则另行制定)。考生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7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新闻采编岗位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考点设在麻阳一中。 六、体检及考核 1、体检。由县考聘办分类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体检由县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聘用审批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理有关进人进编手续。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824401(县人事局) 监督电话:5822151(县纪委、监察局) 附:《麻阳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一〉、表〈二〉、表〈三〉》。       麻阳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     附件:201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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