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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直事业单位公考高级技术人员通知

发表时间:2010/7/14 15:03:22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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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加大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及以上高层次毕业生的力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予以下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主要按以下原则编制:
1、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需求计划、充分考虑到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和生源情况进行编制。
2、根据单位的编制员额、经费形式和人员结构比例情况安排计划,对财政拨款特别是满编、超编单位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单位进行适当控制。
3、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编制,对单位提报的专业不对口的,与用人单位沟通后,适当予以调整。
二、计划编制情况和落实中的有关要求
市直事业单位本次共编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计划273名(详见附表),计划的落实应坚持以下原则:
1、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聘用计划数量、专业及学历层次选聘毕业生。本计划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原则上不再变更。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通过公开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聘。考聘方案经市人事局批复后实施。
3、各单位通过考试考核确定的聘用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查后,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4、本次聘用工作结束后,对未落实的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在编制下一个年度聘用计划时优先安排。
三、聘用手续和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今年到市直事业单位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这是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管理向合同管理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为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打好基础,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1、经批准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后,档案实行人事代理。
2、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要凭"增人计划卡"办理有关手续,"核卡落户"后,列入本单位职?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进行专项管理。
3、新考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见习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在聘用期间,所聘用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经费渠道等按有关规定办理,被聘人员享受单位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
  四、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二〇〇八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xls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事局 临沂市编委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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