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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信访调处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发表时间:2010/4/12 14:55:2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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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信访调处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政法综治信访工 作的“一个决定和四个配套文件”精神和南宁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综委通〔2009〕56 号),在综治信访维稳组织系统内引入社会工作的先进理念和专业方法,努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队伍。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 一、职位名称和岗位数量 1、江南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2名; 2、沙井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2名; 3、福建园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受理、接待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申请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3.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台帐; 4.参加辖区内重点、复杂矛盾纠纷的防范、综治、信访、调处、维稳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3、有从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热情,坚持社会工作价值理论; 4、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和社会组织管理经验优先; 5、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工作主动性强,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资源整合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为22周岁--35周岁。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具有大学专科或本科(无学位)的月工资为1000元,具有学士学位大学本科的月工资为 1200元;相应的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城区给予聘用人员缴纳五金(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障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自己负责)。试用期为三个月,符合条件的予以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五、报名、考试与录用 1、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和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 份。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9日至4月2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下 午5:00集中受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请本人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信访调处中心报名、 验证,并确定职位意向。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4816236。 3、考试录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应聘者参加城区统一组织的招聘面试考试和组 织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江南区信访调处中心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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