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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人事考试网: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通知

发表时间:2013/10/11 14:49: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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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聊人社字【2013】23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省驻聊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的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 2013年12月31日前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人。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非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均应按本意见规定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等级与申报条件

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同工种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同工种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 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原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自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下个月起计算,下同)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同工种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同工种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本文第二条(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中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市、地级以上技术比赛、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及军队师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市、地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放宽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须在考核报名以前,由各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四)原符合报考的条件,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这次仍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

上次考核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可按本文第二条(一)款规定的年限条件直接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按本文规定年限对应技术等级的下一等级确定工资(对应技术等级为初级工的,按初级工确定工资。

(五)个别因工作实际需要从事工种发生变动的工人,原工种与现从事的工种同属技术工种且工种相近,可按现从事的工种参加考核,从事原工种的年限可与从事现工种年限合并计算为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

(六)“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及“在本等级工作年限”,均指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限。

(七)资格审查工作。各县(市、区)报考高级工的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审查,市直、省属驻聊单位报考中、高级工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初审后,单位人事科统一将报考人员报名表、档案送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审查。

三、报名与组织

(一)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报考人员直接登录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lck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系统生成的《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单位人事及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进行资格审查,经核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办理缴费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5日

资格审查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1日

联系电话:2189976

申请放宽年限的还需提供《聊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条件审批表》(附件 3 )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理论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日10:00至12月6日16:00

操作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收费标准按鲁价【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120元,高级工140元。

四、考核标准、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两项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合格。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本次考核不指定教材,各工种工人在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可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进行复习。

五、考核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7日,操作时间为11月22日—25日。

六、审核发证

考核结束后,市人社局将考试结果(原始数据信息)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厅严格审核并确定通过率后,由市人社局

下文公布,对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发放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并从发证的下月起,机关工人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人根据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上岗,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对不符合考核条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度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人员花名册

3: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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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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