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人社发〔2014〕7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中央驻邵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勤技能岗位培训、考核范围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邵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升(定)级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人均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培训考核。
(二)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在政府人社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培训考核范围。
(三)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一年的,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培训考核。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培训考核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拥有本等级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证书;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一)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二)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并在本工种工作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具有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证书;或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获得市州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三)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首次考核申报条件
1、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本年度考核合格。
2、已取得部队或人社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工及其以下等级证书)的退伍军人或随军家属,退伍前或转入地方工作前持证服务满5年的,本年度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比照本地区本单位同类人员持有岗位证书情况进行申报。
3、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可申报工勤技能三级岗位的考核。
4、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可申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考核。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对照三至五级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培训考核申报条件,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办事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交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据实(以人事档案记录为准)逐项核实(学历、现等级本工种工作年限、本工种累计年限、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破格申报条件等)后盖章,由主管部门依据本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携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原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报名条件中的本工种工作年限、本工种累计年限的时间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各行业工种归类、工种编码、工种名称、详见《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2003年版),可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查询。
(五)市直和中央、省在邵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4年8月25日至8月28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六)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要求2014年9月1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花名册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技能培训
(一)培训对象:2013年度经审查符合工勤技能岗位三至五级申报条件的被考核人员。
(二)培训方式:采取短期脱产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短期脱产培训将沿同2013年的方式,由市里统一组织实施。
(三)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培训结束后要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证书,凭本等级岗位培训证书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参加培训的人员统一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级岗位培训登记表》(附件2),并将载有培训成绩和施教机构盖章的登记表返回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实施岗位等级考核。工勤技能人员每申报一个等级需参加一次培训考核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升(定)级。
五、岗位等级考核
(一)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各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条件进行考核确认并将考核成绩记录在《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应会)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上。考试考核成绩按《职业道德》占30%,《技术业务理论》占30%,实际操作(应会)考核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二)三至五级岗位的考核(考试),凡有一门不及格者都不能确定为合格人员。对考核确认合格的工勤技能人员名单经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社部门网站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市直和中央、省驻邵各单位由主管局将Excel文档、《考核登记表》、《培训登记表》、公示无异议函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的升(定)级人员由县市区审核确认并公示后,将参与人员的综合成绩、培训和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 级)》(附件4)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证书发放
全市及中央、省驻邵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考核(考试)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负责确认并颁发省厅统一印制的新版等级岗位证书。
七、资格确认和工资兑现时间
全市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资格确认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1日,逾期未完成的将按实际完成时间确认资格。工资兑现时间机关工人从获得证书的下月起兑现相应工资;事业单位工人从办理聘用手续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
八、职业技能考核及培训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0]64号)核定的标准收取职业技能考核费用。
(二)培训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评定费:三至五级工勤技能人员按高级工60元/人,中级工30元/人,初级工2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核鉴定等级评定费,市直由各单位收取后统一交市人社局,各县市区由人社(人事)局统一收取后交市人社局。
九、纪律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科学、合理、全面、真实地测试参考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我市工勤技能岗位升(定)级工作顺利进行。考核(考试)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附件: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
2、《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级岗位培训登记表》
3、《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应会)考核情况登记表》
4、《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 级)》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考核(考试)登记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岗位(级别)
申报工种
填表时间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贴 照 片 (一寸证件 近照)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
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年限 | |||||||||||||||||||||||
所在单位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联系 电话 | ||||||||||||||||||||||
现等级岗位 情况 | 现(工作)岗位 | 归属行业 | ||||||||||||||||||||||
技术 等级 | 技术 工种 | 工种 代码 | ||||||||||||||||||||||
现等级工种 岗位工作年限 | 本工种岗位 累计工作年限 | |||||||||||||||||||||||
申请考核 (考试) 工种及岗位 | 归属行业 | 申请考核(考试) 岗位等级 | ||||||||||||||||||||||
工种代码 |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年 月至 年 月 | 在何单位 | 从事何工种 | |||||||||||||||||||||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或处分 | ||||||||||||||||||||||||
现等级岗位 培训情况 | 培训时间 /地点/方式 | 培训内容 (简要概述) | 培训结果 (合格与否)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内三年优秀结果 | 年 | 年 | 年 | |||||||||||||||||||||
主要技术工作业绩(生产成就、技术攻关、指导传授技艺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 | |||||
破格申报条件(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著、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 |||||
申 报 人 承 诺 | 本人所填报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符合申报岗位所需的考核(考试)条件。如有虚假陈述,承诺自动放弃本年度考核(考试)并接受自此后二年内禁止考核(考试)的处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单 位 意 见 | 经审查核实,该同志以上陈述属实,符合工勤技能 级岗位考核(考试)申报条件。 核查人(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部门 意见 | 单位(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 人社 部门 意见 |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考核 /考试 成 绩 | 职业道德 (1) (原始成绩) | 技术业务理论(2) (原始成绩) | 实际操作 (3) (原始成绩) | 总 成 绩 [(1)*30%+(2)*30% +(3)*40%] |
工勤 技能 岗位 考核 办公 室 意见 | 经考核(考试),同意确认该同志符合工勤技能( )级岗位资格。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市州 人社 部门 意见 | 1、同意该同志申报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考核(考试)。 2、同意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级技术等级岗位 证书(2—5级)(工种名称 证书编号: )。 单位(章) (选择1或2项) 年 月 日 | |||
省 人 社 厅 意 见 | 同意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工种名称: 证书编号: )。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一式三份(本人档案、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各一份)。2、工作年限计算至本年度12月底,技术等级岗位级别一律大写(壹、贰、叁、肆、伍)。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贴 照 片 (一寸证件 近照)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所在单位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联系 电话 | ||||||||||||
学 时 | 培 训 科 目 | 成 绩 | 施教时间及机构 | |||||||||||
施教 时间: 施教 机构:(章) | ||||||||||||||
主管 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政府 人社 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说 明
一、根据湘人社函[2012]239号文件精神,“拥有本等级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证书”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申请参加上一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试)的基本任职条件之一。凡未完成本等级岗位基本技能培训或技能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本等级岗位基本技能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不含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时间)。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工人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等。
四、培训形式以参加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或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本单位、本行业组织的业务培训、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讲座等。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核),对合格人员颁发政府人社部门盖章的培训登记表。
培训实行属地管理。
五、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一式二份(本人档案、政府人社部门各一份)。
附件3:
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应会)
考核情况登记表
姓名 : 现工种(岗位): 申报技术等级:
考核内容 | 标准 | 车间(班组)评定得分 | 考核组审核应加或减分 | 总分 | |
实际操作(应会)(60分) | 按工人现从事的工种(岗位)及申报工种技术等级的部颁标准要求,由单位考评小组或行业考评组出题,在规定时间内工人进行现场操作演习,操作很熟练60分;熟练50分;较熟练10-30分。 | ||||
完成任务(30分) | 能保质保量模范地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30分;能保质保量完成单位交给的任务15-20分;完不成单位交给的任务0分。 | ||||
安全生产(10分) | 无安全、技术、设备等事故10分;发生技术、安全、设备等事故0分。 | ||||
单位负责人意见: 同意该同志考核得分 为 分。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同意该同志考核得分 为 分。 年 月 日(盖章) | |||
注:此表作为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人员实际操作考核成绩的凭证。
附件4: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 级)(一式三份)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文化程度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等级工种工作年 限 | 本工种累 计工作年 限 | 现等级技术工种名称 | 技术工种归属行业 | 现有技术等级 | 现有 技术 等级 证书 编号 | 申报技术工种名称 | 申报技术等级 | 本等级培 训成 绩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综合评审 (定) 结 果 | ||||
年 | 年 | 年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社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市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 8、9、12栏按《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所列工种名称、归属行业、分等级填写;10、13栏技术等级填写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2. 6、7栏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考核当年12月底; 10、11栏填写现有技术等级及证书编号;
3. 15、16、17栏填写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15栏填写原始考试分数(百分制);18栏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州直属单位及中央在市州或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主管部门填写晋升考核综合评审结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 (1).doc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级) (1).doc
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应会)考核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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