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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

发表时间:2010/7/23 13:40: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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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天津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天津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团结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和相关的业务技术水平。
4、年龄在33岁以下(1977年6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和职位要求

1、培训教学人员2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或政治学类专业,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三、招聘原则和组织方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按应聘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八个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7月上旬,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时间:2010年7月12日至14日。9:00---16: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到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河东区津塘路42号)报名,咨询电话:24126870。

联系人:王茜懿。

3、报名要求

⑴个人填写的《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
⑵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通知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综合知识考试(闭卷)。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能力、个性特征和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评(答辩形式)。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面试试题由培训中心自行编制。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以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五)体检

总成绩第1名的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国家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如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招聘结果在培训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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