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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0/7/20 10:12:4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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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是广州市妇联属下的公益型儿童校外教育单位。“中心”于1987年正式对外开放,占地面积9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4600多平方米,外观为城堡式建筑,拥有少儿图书馆、科普长廊、童心剧院、机器人设计工作室、创意大本营、奥迪车俱乐部、快乐作文动感教室等特色设施。“中心”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坚持培养“活泼、多思、健康、开拓”型少年儿童。每年举办四期儿童课外培训,参与儿童15000多人;每年70%的节假日举办惠及儿童的活动,吸引近60万人次的儿童和家长;承办两年一届的羊城“小市长”评选,已成为我市家喻户晓的儿童品牌活动;重在参与的“小主人论坛”和以科学关爱孩子为主题的“爱孩子讲堂”深获大众好评。 因业务不断拓展,特向全国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人) 合计
广州市儿童 活动中心 “中心”副主任 1 10人
副科长 1
行政部门人员 2
校外辅导员 1
工勤人员 1
幼儿园教师 4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共同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良好; 2、热爱儿童教育事业; 3、任劳任怨,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 5、中共党员者优先; 6、持有广州市户口。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如下: 1、中心副主任(副处级)(1人):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具有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任副处级干部(六级职员)或现任正科及三年以上(七级职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企、事业单位中现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人员; 2、副科长(1人):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干部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宣传策划能力和文字功底。 3、行政部门人员(2人):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含30周岁,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下,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宣传写作能力,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宣传工作经验者。 4、校外辅导员(1人):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儿童心理与教育,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校外辅导员或少先队等活动策划工作经验优先。 5、工勤人员(1人):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有2年以上小汽车驾驶经验,反应灵敏,熟悉电脑操作。 6、幼儿园教师(4人):教育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有2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安排 1、网上发布招聘公告:2010年7月19日至30日。 2、接受报名:2010年8月2日至8月4日 3、笔试:2010年8月9日进行笔试,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 4、面试:2010年8月14-16日进行面试,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网站公告栏上公布面试成绩。 (二)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 四、考试内容、形式及有关说明 选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三个环节进行考试。主要考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 考试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3)录用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和组织考察两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80%、20%;4)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及工 作业绩等方面的考察并做出综合评价。 五、体检 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验标准》为判断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按录用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有关事项 1、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格证书及相关经验介绍或荣获各类奖项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于2010年8月5日前到广州市环市中童心路1号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联系人:谢老师、陶老师,咨询电话:83597691。 2、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及“中心”的奖酬金,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社会保险等手续。   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
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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