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简 章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南川区范围内公开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单位和职位详见《南川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称《职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区内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七级及以下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备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在报名之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新招聘未满试用期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公招、选聘、选调等且转聘至现单位未满2年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选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且由所在单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的原则进行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具体的选聘职位、指标、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南川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请携带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3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南川区人力社保局601办公室(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4年3月26日上午12:00前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比例即为面试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凡考生笔试缺考或成绩无效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选聘指标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是否相应取消或递减该职位选聘指标;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选聘职位的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及以后选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选聘指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工作年限、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职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综合评价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且面试合格者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人选等有关事宜,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聘手续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聘手续。
2.被选聘后必须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
3.被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职位职数范围内予以聘用。
4.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选聘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
九、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南川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一 览表.doc
南川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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