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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0年黄浦区派遣人员及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0/4/11 20:40:4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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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黄浦区派遣人员及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加快黄浦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引进和培养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各类人才,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人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上海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派遣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5日至1980年4月15日出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4月15日至1975年4月15日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简章)。 4、派遣人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事业单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相应从业资格证书,个别岗位学历适当放宽(详见招聘简章)。 5、身心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能够适应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需要。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2010422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施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http://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下载打印报名表。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5月12日—514,网址:http://www.spta.gov.cn。 5、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6、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的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 派遣人员:按照派遣人员招聘总数,以1:3的比例划定。 事业单位:按照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及面试分数线,于2010年6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公布。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式与待遇 派遣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并派遣到区有关部门工作。录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招录简章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黄浦区政府网站(http://www.shhp.gov.cn)、上海人才网(www.shrc.com.cn) 六、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33134800*30426、30427 考务及技术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52504520     附件:2010需求表报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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