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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7/19 14:55:4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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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1.街道办事处执法协管员12名; 2.皇冠社区居委会7名; 3.乐天社区居委会13名; 4.府安社区居委会5名; 5.新都社区居委会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执法协管员须是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 1.发布招聘简章。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世纪大厦公开栏上发布,同时各镇办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招聘简章在所辖村居张贴。 2.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实行回避制,不得报考本人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世纪大厦一楼综合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招聘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在征求报考人员同意后,对有关人员报考职位进行调节。调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录用数额。 3.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政策法规、社区管理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面试采取个人答辩、评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抽签确定答辩顺序,评委现场评分。全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4:6的比例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按拟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考察。 7.公示。确定的招聘人员,经工委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聘用。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当年按1380元/月为基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由区财政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 五、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为企业性质,实行合同管理,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考核。首次聘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所在街道办事处研究并报人事劳动局同意,可与其签订续聘合同,续聘期限为2年。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7日至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笔试时间:2010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0年7月20日上午7:30 2.报名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楼行政服务大厅(世纪大厦一楼)。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5980037。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二O一O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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