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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事考试网: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加分审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5/4 17:05: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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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加分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已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并缴费的考生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4个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需进行现场加分审核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考生携带的材料

(一)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的考生,携带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原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参加在青“三支一扶”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村官)的考生,携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原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参加在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的考生,携带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原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参加在青教育和卫生行业见习岗位计划的考生(指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州市组织招聘的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需经当地县级教育局(或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审核。证明中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各地区招聘文件的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退役士兵,需携带本人退伍证件(或武装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4个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不需到现场审核。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三、已经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本次考试招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加分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7日(工作时间)。

审核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3室(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237号)。

五、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或审核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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