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社字〔2013〕9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在职在岗工人。
二、考核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原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本文第二条(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中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市、地级以上技术比赛、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及军队师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市、地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四)原符合报考的条件,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这次仍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考核。
上次考核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可按本文第二条(一)款规定的年限条件直接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
(五)个别因工作实际需要从事工种发生变动的工人,原工种与现从事的工种同属技术工种且工种相近、本人工作表现较好的,可按现从事的工种参加考核,从事原工种的年限可与从事现工种年限合并计算为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
(六)“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及“在本等级工作年限”,均指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限。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两项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合格。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确定通过率后,予以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核标准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对目前仍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种,参照相近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本次考核不指定教材,各工种工人在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可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进行复习。
五、证书发放及工资待遇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工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是持证人专业(工种)技能水平的证明。
经考核取得证书后,机关工人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人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上岗,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六、考核报名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报名
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日照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核实本部门(单位)技术工人的基本情况,按照工人现在的技术岗位选择申报相应的技术工种,按照本文规定的考核申报条件确定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并确定其报考工种、等级和申报年度,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按以下程序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1、统一填写“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带报考工人以前取得的由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3、申报中级工、高级工人员,须带本人档案;
4、统一收缴考核费(考核收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5、每人收取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5张,二寸免冠彩照1张(由主管部门暂时保管);
6、申请放宽年限的需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等原件。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地点: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地址: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裙楼四楼)。联系电话:8781106。
各区县要严格按上述程序组织报名,将各单位“报名表”汇总后形成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连同考核费一并于10月10日前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于1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于12月7日进行。
七、组织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切身利益。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公务员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公务员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附件:
1、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
3、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