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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简章

发表时间:2010/6/24 14:56:5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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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委托镜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四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男性,32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C1及以上驾照;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5cm以上;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工作责任心,无社会劣迹。   三、招聘的程序及办法   1、公告   在《大江晚报》上刊登招聘公告,同时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 whjhq.gov.cn/823)、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whjhq.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7日—6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报名地点:镜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东路97号镜湖区公务大楼211室)。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驾驶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自备一支签字笔填写报名表。   3、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笔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体能测试:按笔试成绩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取舍,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另行计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即被淘汰。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3)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   成绩汇总:考生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成绩50%权数合成。   4、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另行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考核工作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社会表现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1、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含在聘期内),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   2、聘用工资由岗位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项组成,岗位工资为1400元,满一个考核年限后增加浮动工资。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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