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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气象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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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气象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山西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县级气象局(站)人员学历层次和职工队伍素质,提高气象业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山西省气象局决定为部分县级气象局(站)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一、   县级气象局(站)简介 山西省设109个县级气象局(台、站),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气象事业是基础性科技型公益事业。县级气象局(站)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气象探测、气象预报、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气象资源开发和利用、保护等工作。 二、   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 标准。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三、   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表现好,品行端 正,遵纪守法。 2、2008、200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 四、招聘单位、人数与专业范围 招聘专业范围:包括大气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 机应用、农学、环境科学、通信工程、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数学、物理等专业。 详情见下表: http://www.sxsqxj.gov.cn/download/zp091020.doc 五、   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录用、签订协议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报名地点:山西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太原市新建路65号) 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面试考核:2009年11月3日在山西省气象局气象宾馆(太原市新建路52号)二楼会议室组织进行。 3、体检:由气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 4、录用: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录用。 5、签订协议:面试合格者,由拟被招聘录用人员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省局人事处审核同意,各市气象局签订就业协议。 六、待遇 被录用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要求 1、录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算起,不合格的予以 辞退。 2、录用后服务期为五年,不满服务期离开单位者按有关违约规定处理。 3、对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4、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不按时报到者,责任自负。 有意从事县级气象局(站)气象工作者需了解详情,请打电话询问。 联系人:常海明  马桃狮  张国勇  王德成  薛文有 联系电话:0351—4076448  4076447   4072103   4076421     山西省气象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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