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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民法学考试大纲第十五章用益物权

发表时间:2014/3/5 12:13: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14年自考民法学纲第十五章用益物权

第十五章 用益物权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特点、取得、内容和消灭。

  课程内容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点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之物,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的特点。

  二、用益物权的种类

  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等。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占有、使用和收益以及自主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主要原因。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二)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主要原因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后果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为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审批取得

  (二)附随取得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原因

  (二)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后果

  第五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点

  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的特点。

  二、地役权的取得

  (一)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二)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地役权

  三、地役权的内容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

  (二)供役地人的权利义务

  四、地役权的消灭地役权的消灭原因。

  考核知识与考核要求

  (一)识记

  (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点;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点;

  (4)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5)地役权的概念和特点。

  (二)领会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3)地役权的内容。

  (三)应用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消灭原因;

  (3)地役权的取得和消灭。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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