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临床评价的分期
Ⅰ期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 健康志愿者 20~30例
目的:观察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动学,为制订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Ⅱ期 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 目标适应证患者 多发病≥300例,(多中心—3个以上医院)
目的:观察对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为Ⅲ期研究设计和给药方案确定提供依据
Ⅲ期 扩大临床试验阶段(批准试生产后进行) 目标适应证患者 ——
目的:进一步验证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风险关系,最终为新药获批提供充分依据
Ⅳ期 上市后药品临床再评价阶段 普通或特殊人群 常见病≥2000例
目的:考察药品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疗效与不良反应
局限 病例数目少:Ⅱ期≥300例,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很难被发现
观察时间短:疗程和观察期一般较短,故而一些需要长时间应用才能发生的或停药后迟发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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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