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5/4 10:36:0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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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4日,世贸组织发布了G/TBT/N/KOR/268号通报,通报韩国《食品标签标准》(Labelling Standards for Foods)修订案,修订案主要内容如下:
如果一个最小单位的待售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单个的一份食用量的容器并且有一个容器的最大平面大于30平方厘米,那么,单个的每个容器需要标示在容器中的产品名称、净含量和热量、销售期限和营养信息;
玻璃制加热装置应有警示标签,告知消费者避免让这些装置受到突然冲击,并且破损玻璃的锋利锯齿状玻璃片能使它们割坏它们自己;
具有“耐热”字样的玻璃器皿,应满足朝鲜技术标准局的韩国工业标准规定的耐热玻璃器皿热膨胀系数。;
该修订案已在2010年3月12日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预先通告No.2010-66》刊登。此通报的评议期为60天。生效实施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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