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药品监督管理相关部门
(二)药品监督管理相关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展与改革宏观调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海关、新闻宣传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是药品监督管理涉及的相关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规章;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国家药物政策;负责指定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审批与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负责医疗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相关的管理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负责对医疗机构药房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与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关键词:制定、建立、指定、审批吊销、管理)
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设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药品法典、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
2、 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拟定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指导中药及民族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负责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3、发展与改革宏观调控部门负责监测和管理药品宏观经济;负责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和调整药品政府定价目录,拟定和调整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价格。
下设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成本和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调查,测算药品成本和价格。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等工作,包括制定并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以及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负责药品广告监督与处罚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负责监管管理药品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包括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经营。
6、 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和实施生物制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医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配合药监部门加强对互联网药品广告的整治。
7、商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政策,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是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
8、海关负责药品进出口口岸的设置;药品进口与出口的监管、统计和分析。
9、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10、公安部门负责涉药刑事案件的受理和立案侦查,打击涉药违法行为。
11、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依法加强监督,对情节严重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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