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及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质管、质检人员的资质
1.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①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②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③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①大中型企业应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②小型企业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
①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②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4.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
①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②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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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