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辅导笔记:第二章(1)
知识点1处方的性质与分类
一、处方的性质
1法律性 因开具处方或调配处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医师和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权;药师具有审核调配处方权,但无诊断和开具处方权。
2技术性 开具或调配处方者都必须是经过医药院校系统专业学习,并经资格认定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医师对患者作出明确的诊断后,在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下,开具处方。药学技术人 员按医师处方准确快捷地调配,并将药品发给患者应用。表现出开具或调配处方的技术性。
3经济性 处方是药品消耗及药品经济收入结帐的凭证和原始依据,也是患者在治疗疾病,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全过程中用药的真实凭证。
二、 处方的分类 按其性质分为法定处方、医师处方和协定处方
(1)法定处方 主要指中国药典、局颁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制备法定制剂或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应照此规定。
(2)医师处方 是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3)协定处方 是医院药剂科与临床医师根据医院日常医疗用药的需要,共同协商制定的处方。它适于大量配制和储备,便于控制药品的品种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每个医院的协定处方仅限于在本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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