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执业西药师考试辅导:药品检验的基本知识(1)—药物分析
一、药品检验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取样:指从一批产品中,按取样规则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供检验用。取样量随着产品数量的不同而不同,设总件数为n
① 样品总件数X≤3时,每件取样;
② 样品总件数3<X≤300<时,取样件数为√N+1;
③ 样品总件数X>300时 ,按取样量√N/2+1。
(二)检验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对样品进行检测,首先看是否符合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药品质量标准中的检测项目是相互联系的,判断一个药物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必须从药物的性状、物理常数、鉴别、检查与含量测定全面考虑
(三)记录与报告 真实、完整、简明、具体供试品情况、检验情况
检验记录:原始记录(检验人、复核人)
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检验人、复核人、部门负责人、单位公章)
若有写错,只可划线修改并签名
相关推荐:
抢先一步成功,2011年执业药师网络辅导开始招生,限时报名,六折优惠!>>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