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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金融IC卡、读卡器需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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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IC卡、读卡器的申领 

1、凡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均需向所在地海关申领“金融IC卡和读卡器”,以便进行全国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 
2、银行和外管局申领IC卡需填写《金融IC卡申请表》一式三联(第一、二联交海关,第三联作为领取IC卡和读卡器凭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银行和外管局申领读卡器需凭支行、支局以上单位证明,填写《金融系统读卡器申请表》一式三联(第一、二联交海关,第三联作为领取IC卡和读卡器凭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读卡器由江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生产,每台售价人民币835元,各外江指定银行、外管局应将付款汇票、单位地址、邮编、 联系人等传真给江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由该所收到汇款后将发票邮寄各汇款单位。 
  名 称: 江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无锡) 
  帐 号: 201--24956518   开户银行:  无锡市工行一营
  注: 读卡器一年保换、三年保修(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5、金融IC卡和读卡器的申领,(包括珠海市、中山市和斗门县)统一由拱北海关监管处负责审批、发放。

(二)、注意事项:

1、根据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实施全国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后,外汇指定银行、外汇管理局只受理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完全一致的收付汇业务,对于不一致的情况,需由进出口企业直接与签发报关单证明联的海关进行核对。
2、IC卡、读卡器为专用型,不能与其他IC卡应用系统混用,以致造成IC 卡和读卡器的损坏。
3、IC 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借他人使用,否则由IC卡持卡人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IC卡损坏或丢失后,应及时通知发卡 部门挂失、注销,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新卡。
4 、读卡器内含加密软硬件,不得自行拆开,否则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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