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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分析》考点及巩固练习1.23

发表时间:2014/1/23 13:24: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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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案例分析》考点及巩固练习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考点

房地产估价原则是使不同的估价人员对估价的基本前提具有认识上的一致性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试题

案例分析

黄某于2004年购置了一套底层三室一厅的商品住宅,2005年改作餐馆,并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了产权证变更手续。2007年黄某为转让该房地产,要求评估其现时市场价值。因当地无类似餐馆的可比实例,故估价人员首先采用了收益法估价(估价依据正确),估值40万元。本文来源于中大网校网。然后,再将该估价对象视为住宅采用了市场法估价,估值50万元。由此确定最终估价结论为(40+50)÷2=45(万元)。请问:这样确定估价结论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这样确定估价结论不正确。因为:

1.将估价对象视为住宅进行估价违背了“合法原则”。因为在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的合法用途不再是住宅而是商业用途。若仅按最高最佳使用原则考虑,对估价对象似应按住宅用途估价(因为50万元大于40万元),但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用的前提条件是一定要遵循合法原则,估价对象的合法用途是商业,因此应以收益法计算的价格为其合法价格。

2.将估价对象按两种不同用途进行估价,并对结果进行算术平均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估价对象在特定估价目的下只能有一种法定用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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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点及巩固练习汇总
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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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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