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考点——求取比准价格
1.求取某个与可比实例对应的比准价格的方法
由前述内容可知,市场法估价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三大方面的修正和调整。经过了交易情况修正后,就将可比实例的实际而可能不是正常的价格变成了正常价格;经过了交易日期调整后,就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变成了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经过了房地产状况调整后,就将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变成了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这样,经过了这三大方面的修正、调整后,就把可比实例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变成了估价对象房地产在估价时点时的客观合理价格。
如果把这三大方面的修正、调整综合起来,计算公式如下:
(1)修正、调整系数连乘形式:
估价对象价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2)修正、调整系数累加形式:
估价对象价格=可比实例价格×(1+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调整系数十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2.将多个可比实例对应的比准价格综合成一个最终比准价格的方法
主要有三种:
(1)平均数法
(2)中位数法
(3)众数法
其中平均数法最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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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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