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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试题《案例与分析》练习4

发表时间:2014/9/11 10:14: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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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竺某于2001年6月与上海万隆饭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其责任是负责饭店大堂的接待等全部工作,试用期8个月,月工资 3000元。8个月试用期后万隆饭店表示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2年4月,因饭店餐饮部门负责人调离,饭店主管又认为大堂经理最好以女性为宜,于是在未与竺某协商的情况下,便安排竺某将大堂工作移交,接手餐饮部的工作。对此,竺某表示不同意,认为原合同规定是来做大堂部经理工作。饭店认为竺某与饭店已签了劳动合同,竺某已成为本饭店的职员,就应当服从饭店的安排,仍坚持由竺某去做餐饮部工作。竺某坚决不同意,并仍到大堂部上班。

问题:

(1)竺某与上海万隆饭店签订的合同有什么错误?请指出。

(2)上海万隆饭店硬行安排竺某去餐饮部工作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上海万隆饭店欲以此理由解雇竺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竺某如被解雇,可采取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竺某如被解雇,工会可从哪些方面帮助竺某维护其合法权益?

答案:

(1)试用期长达8个月,超过了法定的6个月限制。

(2)不正确。因为饭店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3)不合法。因为饭店不具备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4)竺某如被解雇,他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竺某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5)工会可从以下两方面帮助竺某:

①就饭店解雇一事向饭店提出意见,要求重新处理。

②支持和帮助竺某申请仲裁或起诉。

案例2:

2002年1月,税务机关对某研究所专家张某2001年度个人收入进行调查,经检查核实张某2002年1~12月份个人所得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500元,1~12月份共计18000元;

(2)5月份向某地矿局提供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50000元;

(3)7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

(4)9月份取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发明奖20000元。

在上述各项所得中,除工资收入已由研究所代扣代缴税款外,张某均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有关单位也未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要求:

正确计算张某2002年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答案:

(1)工资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足2000元,免税;

(2)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3)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30%)=1344(元)

(4)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发明奖20000元免税。

案例3:

A、大江安装工程公司承担某高层住宅工程的水、电安装任务,工程所需主材由业主方供应。因此,大江公司每月都向负责水、电专业质监的监理工程师老王报送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主材料申请计划,并都由老王签字或处理。

B、施工过程中由于总包单位长城建筑公司未能按总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大江安装公司提供施工作业面,以致水、电安装工程停工半个月。于是大江公司又向监理工程师老王提出顺延安装工程工期半个月停工损失赔偿的索赔要求。

C、一次,由于业主方面因修改设计,因涉及到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于是该项目监理部经总监签署分别向公司和大江公司下达了设计变更通知。之后,长城公司及大江公司均以非承包商原因为由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了顺延工期和费用赔偿的索赔要求。

D、竣工结算时,长城公司又提出费用索赔的要求,提交的凭证中部分有现场监理人员的签字,另外一些签证无现场人员的签字。

问题:

1、分别对上述A、B、C、D四项事件,指出每一项事件中所述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2、从以上四项事件,你对该项目监理工作的印象如何?有何评述意见?如需改进,有何改进意见?

答案:

1、

A(1)大江公司为分包,直接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进度计划及材料计划不妥,应向总包申报

(2)老王签字处理不妥。① 不能直接对分包单位。② 负责质监,而对进度计划签字不妥

B(1)大江与长城公司之间的纠纷属总分包合同范围,不能向监理工程师提出。

(2)该合同纠纷,责任在长城公司,不能形成向业主索赔的理由。

C(1)业主无权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审定后发出设计变更通知,下达给总包。直接向双方下达不妥。

(2)长城、大江公司不能分别直接向工程师提出索赔,应由长城公司汇总后,总包方提出。

D(1)竣工结算时,长城公司提出费用索赔,可引用索赔的时限条款不予接受。

(2)无现场监理人员签证,不能视为有效凭证。

2、

(1)印象评述

监理对施工合同管理混乱:表现在:

第一、有总分包合同的情况下,未理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行为不规范

第二、现场监理工作不规范。表现在:

① 老王的行为超越了权责范围

② 分别向长城、大江下达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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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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