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有关规定,2008年我办招录面试工作定于2月26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
根据有关规定,在报考本办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招考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17.3分。
二、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61612141806 | 张成 |
61618290307 | 金婷 |
61612207412 | 崔剑峰 |
61616800318 | 鲁秀静 |
61613613814 | 陈国栋 |
三、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1、面试时间:2008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2月26日下午13:00-17:00,考试范围包括考察考生的理论素养、知识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应用文写作能力等。
(二)地点: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62号,文艺路文艺二校交通岗南200米。乘车路线为沈阳站乘225路公交车在五爱街下车或沈阳北站乘224、333、800路公交车在地王国际花园下车。
四、面试具体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前三天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08年2月26日8:20前到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报到。
(三)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准考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此证明可最迟于考查期间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查验后除上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外,其他材料需上交复印件各1份。
(四)考生请于考试当天上午8:30前准时进入面试侯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上午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若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请及时通知我们,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五)专业科目考试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专业科目笔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60分钟内不得退场,考试时自带文具(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
(五)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人事部。
(六)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单位全部负担,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蕊,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24-24800909,手机13898178282。
感谢大家对我单位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八年二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